二、有关文件、规定与方法 5.  


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
全电办[2000]003号

关于下达2000年全国电子信息应用
贷款建议项目计划(倍增计划)的通知

各有关省、自治区、市,各有关部委、国家局,总公司、集团公司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应用主管部门:
  电子信息技术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倍增器和加速器,是实现我国经济体制及发展模式"两个根本性转变"的关键技术手段。为了推动电子信息技术的推广应用,加速国民经济信息化的进程,现将2000年全国电子信息应用贷款建议项目计划(倍增计划)下达你办,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信息化建设是电子信息推广应用工作重点之一,要加大对其信息化建设服务的支持力度。
  二、行业建议项目是行业的发展重点,也是地方电子信息应用的重要方面。由于国家经济体制改革,不少行业建议项目改由地方申报,请行业和地方电子办加强联系,共同组织好项目的落实和推广应用工作。
  三、本次计划包括行业项目147项,建议贷款金额13.1206亿元,地方项534项,建议贷款金额41.1206亿元,合计项目数681项,建议贷总额54.2412亿元。
  四、请从速与同级工商银行、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密切配合,做好项目贷款资金的落实工作,并将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及时报告我办。

  附件:二000年全国电子信息应用贷款建议项目计划(倍增计划)(略)

二000年四月七日

题词:电子信息 贷款项目 计划 通知
抄送:国家经贸委,财政部,科技部,人民银行,中国工商银行
信息产业部办公厅 二000年四月十七日印发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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